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在本月3及4日展開打擊「酒後駕駛」、「危險駕駛」及「超速」行動,拘捕6名司機及向2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。
人員於1月3日在秀茂坪宜安街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,懷疑該車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。經調查後該名姓黃(62歲)司機涉嫌「酒後駕駛」被捕;人員亦在巡經觀塘道時拘捕2名分別61歲及40歲司機,並於1月4日在觀塘創業街拘捕一名姓蔣(59歲)司機,同涉「酒後駕駛」。
行動中在黃大仙彩虹道截查一輛私家車,車上一名姓黃(38歲)司機涉嫌「欠交交通罰款」遭通緝被捕。此外,人員於觀塘繞道北行往旺角方向發現一輛電單車高速行駛,被偵測超出路面限速一倍,其後在旺角亞皆老街截停該車,拘捕姓吳(49歲)司機,涉嫌「超速駕駛」及「危險駕駛」。
警方強調,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。警方呼籲駕駛人士,酒後駕駛、超速及危險駕駛屬嚴重罪行,一經定罪,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;而駕駛未獲發牌車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,一經定罪,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。(記者區天海)